2021年9月7日,经过国务院批准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正式向社会公布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。调整后的《名录》包括菌类、藻类、苔藓、蕨类与石松类、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,覆盖455种和40类,共约1101种,其中苔藓植物是第一次列入《名录》。调整后的《名录》包括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,共约125种;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01种和36类,共约976种。
图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页
按照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规定的分类管理体制和“三定”规定的职能配置,上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:■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分工管理:324种和25类,共约725种,如红豆杉属、元宝山冷杉、大黄花虾脊兰、珙桐(图3)、兴安杜鹃等植物;图2 红豆杉 Taxus wallichiana var. chinensis 图片:李泽鑫
图3 珙桐 Davidia involucrata 图片:李泽鑫
■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工管理:131种和15类,共约376种,如水韭属、稻属、重楼属(图4)及石斛属(图5)植物等。
图4 七叶一枝花 Paris polyphylla 图片:金效华
图5 广西石斛 Dendrobium scoriarum 图片:李泽鑫
《名录》的公布将极大促进我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四条“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”以及行政法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,“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采伐、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加工、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1999年
1999年,原国家林业局与原农业部根据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,共同组织制定了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(第一批),其中包括约246种8类高等植物。
自第一批名录发布以来,随着国家经济、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,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,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必须进行相应科学调整。
2018年
2018年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部启动《名录》调整工作,参考《名录》第一批所列物种、《中国高等植物红色名录》和20多年我国野生植物资源研究及保护成果等,经过各领域专家多次研究讨论,遴选出一份涵盖我国当前重要且濒危的保护植物名录,于2019年底形成《名录》(初稿)。
2019年
2019年12月,组织中科院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《名录》进行科学评估,提出了调整基本原则和初步方案。
2020年
2020年7-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相关意见修订后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12月联合组织召开了洪德元院士牵头的专家评估论证会,对《名录》调整基本原则和调整方案、各方意见建议等进行了深入研究,进一步修改、完善了《名录》调整方案。
2021年
2021年4月,举行洪德元院士牵头的补充论证会,对岷江柏木、富宁藤等物种的保护建议进行了讨论。
2021年7月,举行专家论证会,讨论发菜的保护级别问题。
2021年9月,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9月7日予以正式公布《名录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国家植物标本资源库(NPSRC)的多位专家积极参与《名录》的调整工作,为此项工作提供重要科学支撑。中国科学院院士洪德元先生担任专家评估论证会的主任;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文采先生给《名录》收录物种提出了宝贵的意见;覃海宁研究员从2018到2020年6月,担任《名录》的调整工作主要统筹人之一;张宪春研究员、高信芬研究员、朱相云研究员、贾渝研究员、刘演研究员、谭运宏教授级工程师、高天刚副研究员、陈文俐副研究员、卫然副研究员等担任《名录》调整的评审专家;金效华研究员从2020年7月到2021年,担任《名录》的调整工作组主要统筹人之一,负责反馈和协调专家意见,并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,开展《名录》调整的具体事务性工作;魏晓新副研究员、萨仁博士等对名录物种名称提供帮助。